公司破产优先受偿怎么办
临海法律咨询
2025-06-13
公司破产时优先受偿有法定顺序,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如破产案件诉讼、管理债务人财产等为全体债权人利益产生的费用;其次是职工债权,包括工资、补助、保险费用等;接着是除职工债权外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;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。
为实现优先受偿,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等,有优先受偿权的需明确。之后管理人会审查债权,法院裁定确认。优先受偿权人按上述法定顺序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优先获清偿。
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破产信息,准确申报债权,确保自身权益。管理人应严格审查,保障各债权人公平受偿。法院应高效裁定,推动破产程序顺利进行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公司破产时优先受偿顺序法定且明确。第一顺位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这些费用是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,像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。
(2)第二顺位是职工债权,包含职工工资、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,还有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保险费用。
(3)第三顺位是除职工相关以外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。
(4)第四顺位是普通破产债权。债权人若要实现优先受偿,需在规定期限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等,有优先受偿权的要明确。经管理人审查,法院裁定确认债权后,优先受偿权人按顺序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优先受偿。
提醒:
债权人申报债权务必注意规定期限,避免逾期无法行使优先受偿权。不同案情的债权认定和受偿情况存在差异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公司破产优先受偿顺序不能随意更改,需严格依照法定顺序执行,确保各类债权合理受偿。
(二)债权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申报时详细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等信息,有优先受偿权的要明确指出。
(三)配合管理人的审查工作,等待法院裁定确认债权,以便按法定顺序优先获得清偿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,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
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
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公司破产时,优先受偿按以下顺序:
一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像破产诉讼、管理债务人财产等为债权人利益产生的费用。
二是职工债权,包含工资、补助、保险费用等。
三是除职工债权外的社保费用和欠缴税款。
四是普通破产债权。
债权人想优先受偿,要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,说明性质、数额等,有优先受偿权需明确。经管理人审查、法院裁定确认后,按顺序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公司破产时,优先受偿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、职工债权、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、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,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以实现优先受偿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,公司破产时优先受偿顺序法定。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,如案件诉讼费用、财产管理费用等,排在首位清偿。职工债权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,包括工资、补助、社保费用等,排在第二位。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涉及公共利益,位列第三。普通破产债权则最后受偿。债权人若想优先受偿,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等,有优先受偿权的需明确。管理人审查后由法院裁定确认债权,优先受偿权人按顺序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优先获偿。若您在公司破产优先受偿方面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为实现优先受偿,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等,有优先受偿权的需明确。之后管理人会审查债权,法院裁定确认。优先受偿权人按上述法定顺序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优先获清偿。
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破产信息,准确申报债权,确保自身权益。管理人应严格审查,保障各债权人公平受偿。法院应高效裁定,推动破产程序顺利进行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公司破产时优先受偿顺序法定且明确。第一顺位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这些费用是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,像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。
(2)第二顺位是职工债权,包含职工工资、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,还有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保险费用。
(3)第三顺位是除职工相关以外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。
(4)第四顺位是普通破产债权。债权人若要实现优先受偿,需在规定期限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等,有优先受偿权的要明确。经管理人审查,法院裁定确认债权后,优先受偿权人按顺序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优先受偿。
提醒:
债权人申报债权务必注意规定期限,避免逾期无法行使优先受偿权。不同案情的债权认定和受偿情况存在差异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公司破产优先受偿顺序不能随意更改,需严格依照法定顺序执行,确保各类债权合理受偿。
(二)债权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申报时详细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等信息,有优先受偿权的要明确指出。
(三)配合管理人的审查工作,等待法院裁定确认债权,以便按法定顺序优先获得清偿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,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
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
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公司破产时,优先受偿按以下顺序:
一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像破产诉讼、管理债务人财产等为债权人利益产生的费用。
二是职工债权,包含工资、补助、保险费用等。
三是除职工债权外的社保费用和欠缴税款。
四是普通破产债权。
债权人想优先受偿,要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,说明性质、数额等,有优先受偿权需明确。经管理人审查、法院裁定确认后,按顺序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公司破产时,优先受偿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、职工债权、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、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,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以实现优先受偿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,公司破产时优先受偿顺序法定。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,如案件诉讼费用、财产管理费用等,排在首位清偿。职工债权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,包括工资、补助、社保费用等,排在第二位。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涉及公共利益,位列第三。普通破产债权则最后受偿。债权人若想优先受偿,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等,有优先受偿权的需明确。管理人审查后由法院裁定确认债权,优先受偿权人按顺序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优先获偿。若您在公司破产优先受偿方面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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